1.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
按照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(GB8624-2012),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、B1、B2、B3四个等级。
国外(欧盟)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,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,分为A1、A2、B、C、D、E、F七个等级。
2.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
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包括产烟特性等级(s1、s2、s3)、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(d0、d1、d2)和烟气毒性等级(t0、t1、t2)。
示例:GB24B1(B-sl,d0,tl),表示属于难燃B1级建筑材料及制品,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为B级,产烟特性等级为s1,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为d0级,烟气毒性等级为tl级。
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附加信息包括产烟特性、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和烟气毒性等级。
其中:A2级、B级和C级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给出以下附加信息:产烟特性等级;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(铺地材料除外);烟气毒性等级。
D级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给出以下附加信息:产烟特性等级;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。